Read the New Testament in 24 Weeks
行律法與信基督
3 無知的加拉太人啊!誰又迷惑了你們呢?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的事早就像一幅畫一樣展現在你們眼前了。 2 我只想問,你們領受了聖靈是靠遵行律法呢,還是因為相信所聽見的福音呢? 3 你們既然靠聖靈開始了基督徒的生活,現在卻想靠肉體達到純全嗎?你們就這麼無知嗎? 4 你們受了許多苦,難道都是徒然的嗎?都白受了嗎? 5 上帝將聖靈賜給你們又在你們中間行神蹟,是因為你們遵行律法呢,還是因為你們相信所聽到的福音呢?
6 聖經上說:「亞伯拉罕信上帝,就被算為義人。」 7 因此,你們要明白,那些信上帝的人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 8 聖經早就指明,上帝要叫外族人因信而被稱為義人,祂預先將福音傳給亞伯拉罕,說:「萬國必因你而蒙福。」 9 所以那些信上帝的人必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到祝福。
10 凡以遵行律法為本的人都在咒詛之下,因為聖經上說:「凡不遵行律法書上一切命令的人必受咒詛。」 11 非常明顯,沒有人能靠遵行律法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人,因為聖經上說:「義人必靠信心而活。」 12 律法卻不是以信心為本,而是說:「遵行的人必存活。」
13 但基督替我們受了咒詛,從而救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,因為聖經上說:「凡掛在木頭上的人都是受咒詛的。」 14 這樣,賜給亞伯拉罕的祝福可以藉著基督耶穌臨到外族人,使我們也可以藉著信得到上帝應許賜給我們的聖靈。
律法與應許
15 弟兄姊妹,我舉個日常生活中的例子。世人的合約一經雙方簽訂之後,就不能作廢,也不能加添。 16 上帝曾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賜下應許,不過這裡沒有說「後裔們」——指許多人,而是說「你的後裔」——指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 17 我的意思是:四百三十年後頒佈的律法不會廢除上帝先前立下的約,以致應許落空。 18 倘若我們是靠守律法去承受產業,我們就不是倚靠上帝的應許。但上帝是憑應許把產業賜給了亞伯拉罕。
19 那麼,為什麼會有律法呢?律法是為了使人知罪而頒佈的,等那位承受應許的後裔來到後,律法的任務就完成了。律法是通過天使交給一位中間人頒佈的。 20 中間人代表雙方,但上帝則單方面賜下應許。
21 這樣看來,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應許是否互相矛盾呢?當然不是!如果賜下的律法能帶給人生命,人就可以靠律法成為義人了。 22 但聖經說萬物都在罪的權勢下,爲要使那些相信的人因爲相信耶稣基督而得到應許[a]。
23 信耶穌的時代[b]還沒有來臨以前,律法暫時監管我們。等到信耶穌之道顯明出來後,律法就不再監管我們。 24 因此,律法是我們的監護人,負責引領我們歸向基督,使我們可以因信而被稱為義人。 25 現在信耶穌的時代已經來臨,我們不再受律法監管。 26 你們都藉著信基督耶穌而成為上帝的兒女, 27 因為你們受洗歸入基督就是披戴基督[c]。 28 從此不再分猶太人和希臘人,自由人和奴隸,男人和女人,因為你們都在基督耶穌裡合而為一了。 29 你們若屬於基督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都是照著上帝的應許承受產業的人。
兒子與奴僕
4 然而,產業繼承人還年幼時,雖然身為產業的主人,實際上和奴僕沒有分別。 2 他一樣要受監護人和管家的約束,一直到他父親指定他繼承產業的日子為止。 3 我們也一樣,當我們還是孩童的時候,我們受世界基本規條的轄制。 4 然而,時候一到,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藉著一位女子降生,並受律法的約束, 5 為要救贖一切受律法約束的人,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女。
6 我們[d]既然成為兒女,上帝就差遣祂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裡,使我們可以稱呼上帝為「阿爸,父親」。 7 由此可見,你們從今以後不再是奴僕,而是兒女。既然身為兒女,就可以靠著上帝成為產業繼承人。
保羅對加拉太人的關懷
8 從前,你們不認識上帝,做那些假神的奴隸。 9 現在,你們既然認識了上帝,或者更應該說是上帝認識了你們,為什麼還要回到那些無意義的基本規條之下,甘願再做它們的奴隸呢? 10 為什麼還拘守什麼日子、月分、節期和年分呢? 11 我真擔心我在你們身上的一番心血都枉費了!
12 弟兄姊妹,我勸你們現在要像我一樣,因為我已經像你們一樣。你們向來沒有虧待過我。 13 你們知道,當初是因為我生病才首次有機會向你們傳福音。 14 那時,你們雖然因為我生病而受累,卻沒有輕視我、嫌棄我,反而接待我,就像接待上帝的天使,接待基督耶穌一樣。 15 我可以為你們作證,如果可能的話,你們那時就是把眼睛剜出來給我,也心甘情願。你們當初的喜樂哪裡去了? 16 現在我因為告訴你們真理,就成了你們的仇人嗎?
17 那些人非常熱心地對待你們,其實他們心懷不軌,想要離間我們的關係,使你們熱心地對待他們。 18 有人熱心待你們當然很好,但總要動機純正、始終如一,不應該只是我和你們在一起時才熱心待你們。 19 孩子們,為了你們,我像一位母親再次經歷生產的痛苦,一直到基督的生命在你們裡面成形。 20 我恨不得立刻趕到你們身邊,換種口氣說話,因為我為你們焦慮不安。
夏甲與撒拉的例子
21 你們這些甘受律法約束的人啊!告訴我,你們沒聽過律法怎麼說嗎? 22 律法書上說: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婢女生的,一個是主母生的。 23 婢女的兒子是按著人的意願生的,主母的兒子是按著上帝的應許生的。 24 這些事都有更深的含義,兩個婦人是指兩個約。夏甲代表頒佈於西奈山的約,她所生的孩子是奴僕。 25 這夏甲指的是阿拉伯的西奈山,相當於現今的耶路撒冷,她和她的兒女都是奴僕。 26 那天上的耶路撒冷則是自由的,是我們的母親。 27 因為聖經上說:
「不生育、未生養的婦人啊,
要快樂;
未曾生產的女子啊,
要高聲歡呼,
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。」
28 弟兄姊妹,你們都像以撒一樣是照著上帝的應許出生的。 29 當時,那按著人的意願生的兒子迫害那靠著聖靈生的兒子,現在的情況也和當時一樣。 30 但聖經上怎麼說呢?聖經上說:「趕走婢女和她的兒子,因為婢女的兒子不能與主母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。」 31 弟兄姊妹,這樣看來,我們不是婢女的兒女,而是主母的兒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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