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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

這藉着水和血而來的,就是耶穌基督,不是單用水,而是用水又用血,並且有聖靈作見證,因為聖靈就是真理。 作見證的有三: 就是聖靈、水與血,這三樣也都是一致的。 既然我們領受人的見證, 神的見證更該領受[a]了,因為 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。 10 信 神兒子的,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裏;不信 神的,就是把 神當作說謊的,因為不信 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。 11 這見證就是: 神賜給我們永生,而這永生是在他兒子裏面的。 12 那有 神兒子的,就有生命;沒有 神兒子的,就沒有生命。

知道自己有永生

13 我把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 神兒子之名的人,要讓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。 14 我們若照着 神的旨意祈求,他就垂聽我們;這就是我們對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。 15 既然我們知道他聽我們一切所求的,就知道我們所求於他的,無不得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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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5.9 「該領受」:原文直譯「大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