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 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绊倒,就把它砍下来丢掉!因为对你来说,失去你身体的一部分,总比你全身下地狱要好。

谴责离婚行为

31 “又有吩咐:‘如果有人休妻,要给妻子一份休书。’[a] 32 但是我告诉你们:凡是休妻的,除非为了淫乱的缘故,否则就是让她犯通奸罪了;凡是娶了被休的女人的,也是犯通奸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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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马太福音 5:31 《申命记》24:1。

30 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,就把它砍掉!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,也比整个人下地狱好。

论休妻

31 “还有话说,‘人若休妻,必须给她休书’。 32 但我告诉你们,除非是妻子不贞,否则,休妻就是使妻子犯通奸罪,娶被休女子的人也犯了通奸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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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 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,那就把右手砍下来扔掉。宁可舍弃身体的一部分,也不要让整个身体下地狱。

耶稣针对离婚的教导

31 还有一条教导是∶‘无论谁与妻子离婚,都必须给她一份书面的休书。’ [a] 32 我告诉你们,除非是他妻子不贞,任何男人与妻子离婚,他就是在使她犯通奸罪;谁娶离了婚的女人,谁就犯了通奸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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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馬 太 福 音 5:31 引自旧约《申命记》24:1。

30 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,就把它砍下来丢掉;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,胜过全身进到地狱里去。

不可休妻(A)

31 “又有这样的吩咐:‘人若休妻,就应当给她休书。’ 32 可是我告诉你们,凡休妻的,如果不是因她不贞,就是促使她犯奸淫;无论谁娶了被休的妇人,也就是犯奸淫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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