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2 但是我告訴你們:所有向他弟兄[a]發怒的,當遭受審判;罵他弟兄『廢物』的,當遭受議會的審判;罵『蠢貨』的,當遭受烈火的地獄。 23 所以,如果你在祭壇獻上祭物的時候,在那裡想起弟兄向你懷著怨, 24 就要把祭物留在祭壇前,先去與弟兄和好,然後再回來獻上你的祭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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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馬太福音 5:22 有古抄本附「毫無理由地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