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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讓耶和華常在我面前,
    因他在我右邊,我就不致動搖。

因此,我的心歡喜,我的靈[a]快樂;
    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。
10 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[b]撇在陰間,
    也不讓你的聖者見地府[c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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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

  1. 16.9 「靈」:原文是「榮耀」。
  2. 16.10 「我的靈魂」或譯「我」。
  3. 16.10 「地府」:七十士譯本是「朽壞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