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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6 一 隻 公 山 羊 作 贖 罪 祭 ;

47 兩 隻 公 牛 , 五 隻 公 綿 羊 , 五 隻 公 山 羊 , 五 隻 一 歲 的 公 羊 羔 作 平 安 祭 。 這 是 丟 珥 的 兒 子 以 利 雅 薩 的 供 物 。

48 第 七 日 來 獻 的 是 以 法 蓮 子 孫 的 首 領 、 亞 米 忽 的 兒 子 以 利 沙 瑪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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