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 主又說,在那些日子以後,
我要與以色列家訂立這樣的約:
我要把我的法則放在他們的意念中,
刻在他們的心上;
我將要做他們的神,
他們將要做我的子民。
11 他們絕不需要教導各自的同胞[a]、各自的兄弟,說:
『你要認識主』——
因為他們所有的人,
從卑微的到尊貴的,
都將認識我;
12 又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,
絕不再想起他們的罪孽[b]。」[c]

Read full chapter

Footnotes

  1. 希伯來書 8:11 同胞——有古抄本作「鄰人」。
  2. 希伯來書 8:12 有古抄本附「和他們的罪惡」。
  3. 希伯來書 8:12 《耶利米書》31:31-3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