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 既然我們為你們播下了屬靈的種子,那麼,如果我們從你們收取物質上的東西[a],這算過份嗎? 12 如果別人能從你們那裡分享這權利,我們不是更能分享嗎?

然而,我們並沒有用過這權利,反而凡事包容,免得給基督的福音帶來阻礙。 13 難道你們不知道,在聖殿供職的人,都吃聖殿中的食物;侍候祭壇的人,都一同享用祭壇上的供物嗎?

Read full chapter

Footnotes

  1. 哥林多前書 9:11 物質上的東西——原文直譯「屬肉體的事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