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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 原 來 , 神 的 忿 怒 從 天 上 顯 明 在 一 切 不 虔 不 義 的 人 身 上 , 就 是 那 些 行 不 義 阻 擋 真 理 的 人 。

19 神 的 事 情 , 人 所 能 知 道 的 , 原 顯 明 在 人 心 裡 , 因 為 神 已 經 給 他 們 顯 明 。

20 自 從 造 天 地 以 來 , 神 的 永 能 和 神 性 是 明 明 可 知 的 , 雖 是 眼 不 能 見 , 但 藉 著 所 造 之 物 就 可 以 曉 得 , 叫 人 無 可 推 諉 。

21 因 為 , 他 們 雖 然 知 道 神 , 卻 不 當 作 神 榮 耀 他 , 也 不 感 謝 他 。 他 們 的 思 念 變 為 虛 妄 , 無 知 的 心 就 昏 暗 了 。

22 自 稱 為 聰 明 , 反 成 了 愚 拙 ,

23 將 不 能 朽 壞 之 神 的 榮 耀 變 為 偶 像 , 彷 彿 必 朽 壞 的 人 和 飛 禽 、 走 獸 、 昆 蟲 的 樣 式 。

24 所 以 , 神 任 憑 他 們 逞 著 心 裡 的 情 慾 行 污 穢 的 事 , 以 致 彼 此 玷 辱 自 己 的 身 體 。

25 他 們 將 神 的 真 實 變 為 虛 謊 , 去 敬 拜 事 奉 受 造 之 物 , 不 敬 奉 那 造 物 的 主 ; 主 乃 是 可 稱 頌 的 , 直 到 永 遠 。 阿 們 !

26 因 此 , 神 任 憑 他 們 放 縱 可 羞 恥 的 情 慾 。 他 們 的 女 人 把 順 性 的 用 處 變 為 逆 性 的 用 處 ;

27 男 人 也 是 如 此 , 棄 了 女 人 順 性 的 用 處 , 慾 火 攻 心 , 彼 此 貪 戀 , 男 和 男 行 可 羞 恥 的 事 , 就 在 自 己 身 上 受 這 妄 為 當 得 的 報 應 。

28 他 們 既 然 故 意 不 認 識 神 , 神 就 任 憑 他 們 存 邪 僻 的 心 , 行 那 些 不 合 理 的 事 ;

29 裝 滿 了 各 樣 不 義 、 邪 惡 、 貪 婪 、 惡 毒 ( 或 作 : 陰 毒 ) , 滿 心 是 嫉 妒 、 兇 殺 、 爭 競 、 詭 詐 、 毒 恨 ;

30 又 是 讒 毀 的 、 背 後 說 人 的 、 怨 恨 神 的 ( 或 作 : 被 神 所 憎 惡 的 ) 、 侮 慢 人 的 、 狂 傲 的 、 自 誇 的 、 捏 造 惡 事 的 、 違 背 父 母 的 。

31 無 知 的 , 背 約 的 , 無 親 情 的 , 不 憐 憫 人 的 。

32 他 們 雖 知 道 神 判 定 行 這 樣 事 的 人 是 當 死 的 , 然 而 他 們 不 但 自 己 去 行 , 還 喜 歡 別 人 去 行 。

你 這 論 斷 人 的 , 無 論 你 是 誰 , 也 無 可 推 諉 。 你 在 甚 麼 事 上 論 斷 人 , 就 在 甚 麼 事 上 定 自 己 的 罪 ; 因 你 這 論 斷 人 的 , 自 己 所 行 卻 和 別 人 一 樣 。

我 們 知 道 這 樣 行 的 人 , 神 必 照 真 理 審 判 他 。

你 這 人 哪 , 你 論 斷 行 這 樣 事 的 人 , 自 己 所 行 的 卻 和 別 人 一 樣 , 你 以 為 能 逃 脫 神 的 審 判 麼 ?

還 是 你 藐 視 他 豐 富 的 恩 慈 、 寬 容 、 忍 耐 , 不 曉 得 他 的 恩 慈 是 領 你 悔 改 呢 ?

你 竟 任 著 你 剛 硬 不 悔 改 的 心 , 為 自 己 積 蓄 忿 怒 , 以 致 神 震 怒 , 顯 他 公 義 審 判 的 日 子 來 到 。

他 必 照 各 人 的 行 為 報 應 各 人 。

凡 恆 心 行 善 、 尋 求 榮 耀 、 尊 貴 , 和 不 能 朽 壞 之 福 的 , 就 以 永 生 報 應 他 們 ;

惟 有 結 黨 、 不 順 從 真 理 、 反 順 從 不 義 的 , 就 以 忿 怒 、 惱 恨 報 應 他 們 。

將 患 難 、 困 苦 加 給 一 切 作 惡 的 人 , 先 是 猶 太 人 , 後 是 希 利 尼 人 ;

10 卻 將 榮 耀 、 尊 貴 、 平 安 加 給 一 切 行 善 的 人 , 先 是 猶 太 人 , 後 是 希 利 尼 人 。

11 因 為 神 不 偏 待 人 。

12 凡 沒 有 律 法 犯 了 罪 的 , 也 必 不 按 律 法 滅 亡 ; 凡 在 律 法 以 下 犯 了 罪 的 , 也 必 按 律 法 受 審 判 。

13 ( 原 來 在 神 面 前 , 不 是 聽 律 法 的 為 義 , 乃 是 行 律 法 的 稱 義 。

14 沒 有 律 法 的 外 邦 人 若 順 著 本 性 行 律 法 上 的 事 , 他 們 雖 然 沒 有 律 法 , 自 己 就 是 自 己 的 律 法 。

15 這 是 顯 出 律 法 的 功 用 刻 在 他 們 心 裡 , 他 們 是 非 之 心 同 作 見 證 , 並 且 他 們 的 思 念 互 相 較 量 , 或 以 為 是 , 或 以 為 非 。 )

16 就 在 神 藉 耶 穌 基 督 審 判 人 隱 祕 事 的 日 子 , 照 著 我 的 福 音 所 言 。

17 你 稱 為 猶 太 人 , 又 倚 靠 律 法 , 且 指 著 神 誇 口 ;

18 既 從 律 法 中 受 了 教 訓 , 就 曉 得 神 的 旨 意 , 也 能 分 別 是 非 ( 或 作 : 也 喜 愛 那 美 好 的 事 ) ;

19 又 深 信 自 己 是 給 瞎 子 領 路 的 , 是 黑 暗 中 人 的 光 ,

20 是 蠢 笨 人 的 師 傅 , 是 小 孩 子 的 先 生 , 在 律 法 上 有 知 識 和 真 理 的 模 範 。

21 你 既 是 教 導 別 人 , 還 不 教 導 自 己 麼 ? 你 講 說 人 不 可 偷 竊 , 自 己 還 偷 竊 麼 ?

22 你 說 人 不 可 姦 淫 , 自 己 還 姦 淫 麼 ? 你 厭 惡 偶 像 , 自 己 還 偷 竊 廟 中 之 物 麼 ?

23 你 指 著 律 法 誇 口 , 自 己 倒 犯 律 法 , 玷 辱 神 麼 ?

24 神 的 名 在 外 邦 人 中 , 因 你 們 受 了 褻 瀆 , 正 如 經 上 所 記 的 。

25 你 若 是 行 律 法 的 , 割 禮 固 然 於 你 有 益 ; 若 是 犯 律 法 的 , 你 的 割 禮 就 算 不 得 割 禮 。

26 所 以 那 未 受 割 禮 的 , 若 遵 守 律 法 的 條 例 , 他 雖 然 未 受 割 禮 , 豈 不 算 是 有 割 禮 麼 ?

27 而 且 那 本 來 未 受 割 禮 的 , 若 能 全 守 律 法 , 豈 不 是 要 審 判 你 這 有 儀 文 和 割 禮 竟 犯 律 法 的 人 麼 ?

28 因 為 外 面 作 猶 太 人 的 , 不 是 真 猶 太 人 ; 外 面 肉 身 的 割 禮 , 也 不 是 真 割 禮 。

29 惟 有 裡 面 作 的 , 才 是 真 猶 太 人 ; 真 割 禮 也 是 心 裡 的 , 在 乎 靈 , 不 在 乎 儀 文 。 這 人 的 稱 讚 不 是 從 人 來 的 , 乃 是 從 神 來 的 。

這 樣 說 來 , 猶 太 人 有 甚 麼 長 處 ? 割 禮 有 甚 麼 益 處 呢 ?

凡 事 大 有 好 處 : 第 一 是 神 的 聖 言 交 託 他 們 。

即 便 有 不 信 的 , 這 有 何 妨 呢 ? 難 道 他 們 的 不 信 就 廢 掉 神 的 信 麼 ?

斷 乎 不 能 ! 不 如 說 , 神 是 真 實 的 , 人 都 是 虛 謊 的 。 如 經 上 所 記 : 你 責 備 人 的 時 候 , 顯 為 公 義 ; 被 人 議 論 的 時 候 , 可 以 得 勝 。

我 且 照 著 人 的 常 話 說 , 我 們 的 不 義 若 顯 出 神 的 義 來 , 我 們 可 以 怎 麼 說 呢 ? 神 降 怒 , 是 他 不 義 麼 ?

斷 乎 不 是 ! 若 是 這 樣 , 神 怎 能 審 判 世 界 呢 ?

若 神 的 真 實 , 因 我 的 虛 謊 越 發 顯 出 他 的 榮 耀 , 為 甚 麼 我 還 受 審 判 , 好 像 罪 人 呢 ?

為 甚 麼 不 說 , 我 們 可 以 作 惡 以 成 善 呢 ? 這 是 毀 謗 我 們 的 人 說 我 們 有 這 話 。 這 等 人 定 罪 是 該 當 的 。

這 卻 怎 麼 樣 呢 ? 我 們 比 他 們 強 麼 ? 決 不 是 的 ! 因 我 們 已 經 證 明 , 猶 太 人 和 希 利 尼 人 都 在 罪 惡 之 下 。

10 就 如 經 上 所 記 : 沒 有 義 人 , 連 一 個 也 沒 有 。

11 沒 有 明 白 的 ; 沒 有 尋 求 神 的 ;

12 都 是 偏 離 正 路 , 一 同 變 為 無 用 。 沒 有 行 善 的 , 連 一 個 也 沒 有 。

13 他 們 的 喉 嚨 是 敞 開 的 墳 墓 ; 他 們 用 舌 頭 弄 詭 詐 , 嘴 唇 裡 有 虺 蛇 的 毒 氣 ,

14 滿 口 是 咒 罵 苦 毒 。

15 殺 人 流 血 , 他 們 的 腳 飛 跑 ,

16 所 經 過 的 路 便 行 殘 害 暴 虐 的 事 。

17 平 安 的 路 , 他 們 未 曾 知 道 ;

18 他 們 眼 中 不 怕 神 。

19 我 們 曉 得 律 法 上 的 話 都 是 對 律 法 以 下 之 人 說 的 , 好 塞 住 各 人 的 口 , 叫 普 世 的 人 都 伏 在 神 審 判 之 下 。

20 所 以 凡 有 血 氣 的 , 沒 有 一 個 因 行 律 法 能 在 神 面 前 稱 義 , 因 為 律 法 本 是 叫 人 知 罪 。